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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日,在我妈家吃过午饭,孩子嚷嚷着要回家。回家太早了,并且正是天最热的时段,和孩子商量,去街上转转。出了门口,我俩来到屋后的水泥路上,在邻家菜园只有半米高的小石墙上,找了块还算平整的石头在树荫下坐下来,看着过往的路人,享受着丝丝凉风。
一会,路边跑过来一只黄白毛色相间的小狗,小小的,很可爱的样子。女儿跑过去把小狗抱到跟前,用小手轻轻的抚摸着它的背部,满心欢喜的样子,并且央求我说:“妈妈咱要这个小狗吧?”看着她喜欢的样子,真是不忍心拒绝她。平常总让我抱着走的女儿,这会也不喊累了,也有劲了,双手抱着小狗就往回走,好像慢了就会被人发现似的。
回到家,仔细端详后,断定是一只流浪狗,它的毛色搭配是人们不喜欢的那种。一只很可爱的小狗,却因为毛色搭配不好而被主人遗弃了。
有的时候人们对一件物品或一种动物的喜好或是憎恶,往往是夹带着自己的观点的,而不像孩子,喜欢就是喜欢,而不带一丝的杂念。 |